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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10-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部署要求,为不断提升辽宁基础研究能力,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或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青年专项)”。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10199:002022102815:00,项目申报人员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申报人须于2022102812:00前将附件2(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等按顺序装订纸质一式一份上报到第一教学楼417办公室,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邮箱jckyk001@jzmu.edu.cn文件命名务必注明申报人员姓名、项目全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到邮箱

(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等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申报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关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61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关于青年专项。基础研究计划设立青年专项,用于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男性19851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11日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采取单独申报、推荐、评审、立项。原则上青年专项支持项目数占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关于申报限制。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前,已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经初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项目,后续项目验收不通过,不予立项。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个。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未完成结题的,但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除外;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同一个项目通过不同推荐单位,或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五)关于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左右,最长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1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六)关于经费强度。项目财政经费拟按30万元定额支持。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含转制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万元,其他单位不做要求。

  学校对申请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实行限项推荐。对于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偏离指南的项目,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学院将根据限项指标严格把控标书质量关,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方式如需补充材料学校再另行通知。择优推荐项目,经由省科技厅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

  刘万鹏(666164

  于学文(62133

2.学院联系人:

  孙靖靖(68067

  魏嘉(68356

  邮箱jckyk001@j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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