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已启动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三批次)工作,请相关考生按如下要求来我院参加复试。
一、复试时间:
4月17日早9:00正式开始进行(考生需要提前30分钟到场进行核验身份、抽签等环节)。详见附件1。
二、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三批次)名单》
三、复试要求:
(一)网上资格信息填报
考生须在2023年4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按要求上传至(http://124.70.108.172:6231/ASPX/Student/StuLogin.aspx)平台系统。请自行注册账号
(以下材料及证件需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确保清晰)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4)本人手写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
(5)《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详见附件5;
(6)如有意愿者还可提供(非必须项):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材料)。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对学位证无要求专业的考生,若无学位证需写情况说明);
(4)本人手写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
(5)《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5(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盖章);
(6)如有意愿者还可提供(非必须项):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材料)。
3、专升本考生,在上述1或2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经复试预审后,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5、考生在入学后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证件有造假行为,一律无条件取消入学资格。
(二)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材料: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签字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政治审查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材料: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签字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政治审查表。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四、复试专业课科目:
复试专业课相关科目见附件6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请考生根据附件1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早8点30分之前到达报到地点。
我院将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行身份确认、面试顺序抽签等流程,请务必保证到场时间。如迟到,顺序自行顺延.复试结束仍未到场自动淘汰。
(二)在复试名单内的人请添加QQ群611800620,添加申请时请标明真实姓名,否则不予通过,后续相关通知在QQ群内发布。如果没有及时进群导致的后果自负。
(三)地点
报道地点: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第一教学楼1楼121办公室
锦州医科大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注意观看路线指示)从中门入校。
六、复试面试说明
1、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过程严格遵守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注意观看自己考场编号
2、复试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及综合素质四部分。
3、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40分(2道题),英语30分(1道题),综合素质30分(1道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4、加试考生按照我校本次招生规定在复试后直接进行加试。
5、请考生自行评估个人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建议佩戴口罩。如无法参加复试请提前电话告知。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出具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并将体检结果《体检表》附件7的扫描件于拟录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124.70.108.172:6231/ASPX/Student/StuLogin.aspx)完成上传。无特殊不可抗原因,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体检结果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注意事项
拟录取培养方式一般为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需要在入学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
对于已有工作单位的在岗人员,如果不想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申请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因有固定收入来源,所以不享受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工作,不参与就业派遣。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需要办理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在官网公布的规定时间,前往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第七教学楼二楼206室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合同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定向培养合同书》寄回或送至我校,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方式。如未如期返回,我校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
九、乘车路线:
①锦州站:站前乘1路公交车至石桥子站或乘116路至医科大学站后可步行抵达。
②锦州南站:下车后乘205路或208路公交车至锦州站站前,再按①路线乘车。
③锦州北站:下车后乘227至锦州医科大学站。
④锦州湾机场:机场大巴直达市区,然后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交通方式前往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