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更好地解决各实验室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气体钢瓶的使用规范。现对全校实验室所有压力容器建立使用台账,统一进行压力容器及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年检工作。对气体钢瓶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规范实验气体采购资质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容积大于或等于30 L且内直径大于或等于150 mm的固定式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每4年复审一次。其它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应由使用单位加强培训和管理。
3、落实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安全阀或压力表等附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检验或检定。
二、气体钢瓶
1、气体钢瓶要固定,远离热源,保持通风和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和强烈震动。
2、需向有资质的单位购置气体。
三、具体要求
各教研室、重点实验室、协同中心请认真排查所辖实验室内所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气体钢瓶(含在用或已停用),填报《锦州医科大学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台账明细表》(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6月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实验室负责人签字)交至第一教学楼41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ckyk001@jzmu.edu.cn。
联系人:魏嘉(68356),任历(68498)。
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实验室危险控制的重要环节。若未按要求填报,存在违规使用的,一经查处,学校将严肃处理。